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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法院院长陈永江到构林法庭、孟楼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邓州市法院院长陈永江到构林法庭、孟楼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2022-06-08 10:43:00 来源:中华网河南

邓州市法院院长陈永江到构林法庭、孟楼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为推动邓州市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6月7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江先后来到构林法庭、孟楼法庭,实地查看了法庭建设情况,并同构林、孟楼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探讨如何通过人民法庭建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明军,综合办主任赵勇陪同调研。

邓州市法院院长陈永江到构林法庭、孟楼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邓州市法院院长陈永江到构林法庭、孟楼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陈永江指出,派驻人民法庭是法院和人民群众接触的最前沿,是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陈永江强调,一要完善对接机制。要以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目标,健全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派驻法庭与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效衔接,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二要加强联动协作。派驻法庭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络,理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方主体责任,在地方党委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积极参与多元解纷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努力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助力乡村振兴,为辖区内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要提升审判质效。人民法庭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高效、文明、清廉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效果。(杜明 朱小旭)

标签: 邓州市法院 院长 陈永江 构林法庭 孟楼法庭 调研指导 枫桥式 人民法庭 创建 工作

(责任编辑: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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