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货款这么快就执行到了,真是解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真的非常感谢!”6月1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孟令源的手里,并紧紧拉着孟令源的手真诚地说。
据了解,南阳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林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林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某高中教学楼部分工程时,从南阳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模板、方木,后经结算,尚欠货款534118.294元未给付。经多次催要未果,南阳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履行期限届满后,林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南阳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依法向卧龙区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孟令源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及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不足以偿还欠款。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孟令源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剖析利害关系,释法明理。同时,本着保护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站在被执行人角度对其进行劝说,如果不能按时履行欠款,法院会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严重影响企业形象、业务运作和未来发展。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立案仅半个月时间,被执行人即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供稿:南阳卧龙区政法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