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彭某某一行一早专程赶到镇平县人民法院晁陂法庭,给晁陂法庭工作人员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对法庭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6月1日,镇平县法院受理了原告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彭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刘香勇在受理该案后,立即通知被告应诉。被告彭某某积极到庭应诉并陈述,该笔贷款属实,但现在因为公司经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效益不好,希望法庭从中协调还款事宜。
该案于6月9日上午开庭审理,开庭前,刘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初步调解,并将彭某某的想法转达给原告代理人,原告代理人也对被告的处境表示同情,愿意协助被告与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因部分被告在外地务工无法到庭,且部分担保人有不同意见,本案只能依法开庭审理。庭后,刘法官再次组织原告律师和彭某某进行协商,并亲自同原告公司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希望原告公司对被告的处境进行考量,原告方也表示愿意和被告协商解决涉案款项,并对刘法官的办案风格和效率称赞不已。
近年来,镇平县法院高度重视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审判工作,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彰显司法新作为。(杜明 王崇 杨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