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庭了,现在石头清理了,路也畅通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6月16日,桐柏县法院吴城法庭刘兴元庭长来到吴城镇陈庄村回访案件时,当事人姜某表示感谢。
姜某和郭某系邻居关系,郭某在其院墙外堆石头,导致出路变窄,且通行危险,致使邻居姜某生活受到影响。多次找村委会调解,郭某都不予配合,无奈之下,姜某将郭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郭某将堆放的石头移走,保持道路畅通。
吴城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刘兴元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向村组干部了解情况,并实地勘验现场。郭某认为石头堆放占用的是自家地方,不妨碍姜某出行,坚持不予清理。眼看无法调解,进行了开庭。庭审过后,刘庭长仍不遗余力地做调解工作,从情理法等角度反复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郭某同意清除院墙外堆放的石头,姜某表示在不影响其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郭某可以修水泥护坡。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吴城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调解意识,创新调解机制,提高调解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明 余瑞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