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调解协议又不遵守约定履行义务,多次讨要分歧不断……社旗县法院执行法官精准把握“执行难”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推进了案件执行,提升了群众满意度。6月21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全方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9月,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将其位于某小区的6间商铺租赁给张某、李某用于经营幼儿园,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首年免租,第二年租金为10万元,签订合同时支付一半租金5万元,另一半租金于2020年6月前付清。之后,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如约将6间商铺交付给张某、李某使用,但张某、李某一直未缴纳另一半租金。经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多次催要,张某、李某又向该房地产公司支付租金2万元,剩余租金至今仍未支付,遂该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剩余租金及下一年租金。调解协议生效后,因张某、李某未按约定分期履行义务,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程纲认真研究案情,认为该案涉及企业,要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助力企业发展。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之所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情绪激动、态度坚决,是因为判决生效后,私下已经支付申请执行人部分租金,但由于双方还存在其他经济纠纷,对于剩余欠款金额各执一词,这才导致矛盾逐步激化。
执行法官程纲经过认真分析判决、仔细权衡后,认为剩余欠款金额不明是阻碍该案执行的症结所在,只要对症下药,打开双方心结,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执行法官先后五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剩余欠款金额核算,反复协商确认。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对欠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块硬骨头终于被啃下,案件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社旗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涉营商环境案件的执行,始终把运用司法手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着力减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营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杜明 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