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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法院:力促案件当庭履行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新野县法院:力促案件当庭履行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2022-06-24 16:32:17 来源:中华网河南

新野县法院:力促案件当庭履行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我代理了这么多的金融借款案件,这是我第一次碰到当庭履行的!”原告广州某互联网小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某赞叹道。6月21日上午,新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从诉讼前的剑拔弩张到后来的握手言和,原告主动放弃部分利息,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让涉企营商环境纠纷以最好的方式得到化解。

被告王某经营的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流动资金出现暂时性短缺,在2021年4月21日通过手机软件向广州某互联网小贷公司借款10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5%。借款到期后,被告王某下欠原告互联网小贷公司40250元本金及利息未还,导致诉讼。

办案法官收到案件后,庭前多次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在利息及罚息上数额上存在差距没有调解成功。开庭前又组织调解,在民二庭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先通过释法让双方对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有更加明晰的认识,再通过析理让原告体谅到疫情之下被告的难处,让被告明白守信经营的重要性及失信的危害。最终使剑拔弩张的双方,关系得到了缓和,被告当即表示愿意当庭履行,原告也主动减免部分利息及罚息,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新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营商环境案件的快速高效办理为目标,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的诉前、诉中各个环节,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对案件进行调解,让涉企纠纷得到实质化解。对于当庭能够给付的,积极引导当庭即时履行,尽量减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确实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企业的满意度。(杜明 杨彦杰 赵宗楠)

标签: 新野 法院 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