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镇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曹毅团队实质性化解三起涉营商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实现当月立案,当月结案。
6月2日,镇平县某公司分别向本院提起三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镇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作出的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后,镇平县法院高度重视这三起涉企业营商环境系列案件,立刻与原、被告双方进行积极沟通,了解案件的矛盾争议点。
6月24日,曹毅团队在镇平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召开圆桌会议,原告镇平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职工代表和律师,被告镇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某及法制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在矛盾化解员曹毅、魏冉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踊跃发言,把问题摆在桌面上,案件争议点说清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思路和方法出来了,双方在友好的氛围下达成了一致共识。
被告镇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主动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了纠正,自行撤销了其作出的三份处罚决定书,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了三个案件的起诉,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这三起涉企业营商环境行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从形式上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从实质上真正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今后,行政审判庭将继续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行政良性互动,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杜明 王崇 魏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