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2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唐河县法院、唐河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置现场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宣讲土地纠纷案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对群众们关心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突出宣传耕地非农化“六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耕地保护精神,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
“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保证,是咱农民的生存之本,更是咱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希望群众们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共同珍惜国土资源。”唐河县法院党组成员刘蕊在向群众普法时讲道。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周文超在活动现场指出,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处罚部分增加了不少新的规定,尤其是大幅提高了土地违法罚款标准,比如按定格处罚,如果违法占地200平方米,过去罚款6000元,按照新的处罚标准,罚款将达到20万元。自新政策实施以来,土地违法犯罪行为明显降低。
通过开展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向群众普及了土地政策法规,使保护耕地红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杜明 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