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耐心倾情调解,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保障了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2019年,贺某购买南召某建材有限公司的混凝土,用于办公楼建设,经结算,还有下余28万余元货款未予偿付。后经多次催要,贺某一直推诿,对于还款一拖再拖,南召某建材有限公司遂将贺某诉至法院。
南召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王亚标通过仔细研判案情后认为,此案为涉企纠纷,本着立足审判职能,为涉企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对涉企纠纷能调则调、快审快结的原则,助力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王亚标法官决定尽量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此案,这样既能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又有利于保护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和减少“诉累”。
王亚标法官通过与原、被告的反复沟通后了解到,原告公司本不想打官司,只是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资金链供应不足,无奈才提起诉讼;被告也诉称,因受疫情影响,自己所在单位的资金无法正常周转,故而才造成暂时无力还款。充分了解了双方的意愿后,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的诉求和争议焦点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法官倾情、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原告给予了被告较宽松的还款时间。签署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涉企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得以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南召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担当作为,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公正司法的同时兼顾企业效益,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南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杜明 张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