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下午,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审理了一起一方当事人远在越南的离婚纠纷案件,为身在越南往返不便的当事人减轻了诉累,不仅获得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也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宗旨。
李某与张某于2008年2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婚后张某长期在国外打工,双方缺乏沟通交流,导致夫妻双方摩擦不断,感情逐渐出现裂痕。李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许冬梅了解到张某现在越南打工,因工作原因不便回国参加诉讼,且被告不同意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也不愿意与原告进行协商,大大增加了案件的送达和调解难度。考虑到当事人远在异国,且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管理时期,许冬梅就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庭前调解。当事人无法查看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发送的电子传票等裁判文书,许冬梅就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传票,协调双方当事人的时间,无法达成调解意见后最终进行网上开庭。
近年来,方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致力于推进“智慧法院”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依托互联网资源,实现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在线诉讼服务,加快实现快立、快审、快执的立审执一体化职能建设,力求达到降低诉讼成本、简化诉讼方式、提高诉讼效率、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的目标。(杜明 程远景 腊荣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