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修建院墙旁边的一条小路,张某将年过六旬的邻居赵某告上法庭。近日,通过实地勘察,现场调解,西峡县法院米坪法庭干警成功化解了这起邻里纠纷案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个月前,为了出行方便,张某想着给自家院旁约0.6米宽的土路铺成水泥路,便去征询邻居赵某的意见,说明由自己一个人出钱,只是需要砍掉路边几棵赵某栽种的树。在征得赵某同意后,张某开始动工,可是刚把赵某栽种的树木砍掉,赵某就开始阻止动工,并向张某追要补偿。在几番争吵无果后,气愤不已的张某把赵某诉至米坪法庭。
法庭干警受理此案后,前去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走访周边群众及村组干部深入了解事情经过,查证原告所述属实,只因被告在看到树木被砍后觉得数目较多,损失较大,才产生反悔之意。在找到矛盾症结所在后,干警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找到其子女与村干部共同做其思想工作,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帮助双方消除误会隔阂,共同寻找最佳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庭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将赵某门前的土路也一起进行修整,赵某不再阻挠修路,并放弃主张赔偿,邻居二人握手言和,案件顺利调解结案。(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