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审结了一起个人起诉企业承揽合同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涉企纠纷化解在立案阶段,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诉讼成本,缩短纠纷化解时间,同时也减轻了审判执行工作压力。
7月初,杨某来到法庭起诉位于西峡县二郎坪镇的某旅游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3万余元。原来在2020年8月,双方签订协议,由杨某为旅游公司制作广告塔,事后经结算旅游公司仍欠3万余元未支付。
双龙法庭姬海朝法官受理此案后,当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通知公司相关人员来到法庭。通过姬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了解,发现双方分歧点在于一笔施工费用的计算方式不一致。针对矛盾点姬法官“对症下药”,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公司支付杨某2万余元,法庭当场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双方。
杨某对法庭表示了感谢,表示没想到拖了2年的纠纷这么快就完美得到解决。公司人员也表示:“我们企业对诉讼案件,最关心的是成本和效率。没想到今天通过诉前调解当天就把纠纷解决了,让我们既省钱又省事,真的太感谢姬法官了!”(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