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液化气)作为一种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已广泛地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同时,液化石油气也是危险化学物品,具有麻醉性,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对安全性能要求很高,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且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后才能进行液化气的经营活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1年12月2日,乔某驾驶小型货车在新野县某镇集市上售卖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用大罐倒小罐方式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被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查获。同日下午14时许,在对乔某住所进一步排查时,发现乔某在没有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住的家中存放大量液化石油气罐(50公斤满罐25个、50公斤空罐17个、13公斤空罐6个、4公斤空罐4个、充气泵1个、蓄电池1个),现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其住所周围是居民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审理,新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性,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法判处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扣押的液化石油气、罐、充气泵、蓄电池,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置。
法官提醒
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物,将其放在货车上采取大罐倒小罐的方式售卖,相当于在周围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发生泄露、遇到明火极易引发燃爆事故。同时,居住的地方大量存储液化气罐,将严重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为了牟取暴利,盯上了离县城较远、购买液化气不方便的乡镇,逃避相关单位的整治,拿自己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去“赌博”,到偏远地区倒卖液化气,不仅扰乱了燃气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还在乡镇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液化气不能贪图便宜或者就近方便,应到有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购买液化石油气或者更换液化气罐,如若遇到此类无证经营、危险作业者,应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举报。(杜明 王香菊 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