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速裁”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2022年2月13日13时14分许,姚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南阳市新华路自东向西行驶至纺织站口处,左转弯闯红灯通过新华路时,与沿新华路自西向东行驶的刁某载有孩子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刁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刁某被送往南阳市骨科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左胫骨平台及髁间嵴粉碎性骨折,需住院进行手术治疗。事故认定书认定,姚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刁某及孩子无责任。刁某在治疗过程中,姚某已垫付刁某前期医疗费等费用估计28430元。现刁某为维护合法权益,且需二次手术治疗,故诉至法院,要求姚某支付后续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83876.61元。
案件立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遂经原、被告双方同意,该案转至人民调解平台。后经人民调解员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分歧逐渐缩小。7月18日,原告刁某代理人与被告姚某来到卧龙区法院的窗口速裁处再次进行协商,窗口速裁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双方,并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和疏导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原告代理人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除去前期被告垫付的28430元,被告再支付原告125000元,双方就此再无其他纠葛。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姚某当场用手机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支付了12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杜明 常照军 葛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