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清晨6点,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翟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快速出击,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杜某,并扣押被其名下的小型轿车一辆,促使案件执行完毕。
2021年8月,被告杜某向原告翟某借款200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无果。无奈之下,翟某将杜某诉至法院。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杜某表示自己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一直推托不还。后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小型轿车。
7月27日,承办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与其他执行干警共同出击,在新野县某村将杜某的车辆当场扣押,并将杜某拘传至法院。到达法院后,承办法官告知杜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其车辆会被委托评估拍卖,用拍卖所得价款来偿还借款。
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和利弊权衡,被执行人杜某当天上午便履行了全部借款2万元,该案顺利执结。(杜明 赵晓东 仝宏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