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将30000元支付完毕,请解除对我保单的冻结。”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保险单采取了冻结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据了解,时某与樊某于2018年结婚,之后因双方产生矛盾,感情破裂,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时某与樊某离婚,樊某支付给时某30000元。判决生效后樊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时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樊某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樊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发现樊某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多份保险,执行法官随后通过线下查控的方式,对保险单采取了冻结措施。
被执行人樊某得知保险被冻结后,态度有了极大转变,积极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联系,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2022年7月27日,执行法官将30000元现金转交至申请执行人的家属手中,该案顺利执结。(杜明 程童雨 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