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唐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做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2021年5月至12月,从事梨树种植指导工作的马某为王某的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做梨树种植技术指导工作,由于指导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王某的梨树出现大面积断枝情况,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王某未支付马某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共7个月的工资14000元。2022年7月初,马某找到王某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以及误工费24500元,而王某则要求马某赔偿其因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马某向唐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工资及误工费。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立案庭将该案诉前委派给唐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特邀调解员简朝贵主持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了案件原由,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共同组织双方沟通协调,提出协商方案。最终,经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王某支付给马某15000元工资及误工费,不再要求马某赔偿其梨树损失。
2022年6月,唐河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揭牌运行,商会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是唐河县人民法院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自商会调解工作室运行以来共调解16起案件,调解成功14件。(杜明 郝身林 曲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