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杨庭长,撤诉裁定书收到了,以后我们会好好过日子的”。随着原被告双方均在电话里表示感谢,至此,这起离婚诉讼纠纷最终以原被告双方和好,原告撤回起诉而划上圆满的句号。
原告李某与周某系自由恋爱,于2020年11月6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1年6月原告李某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仍未进行有效沟通,2022年5月12日,原告李某再次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案件到手后,杨杰第一时间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开庭前,杨杰接到被告电话,表示仍不同意离婚,希望法院帮忙进行调解。
杨杰仔细询问,得知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是被告在婚前曾向原告承诺,婚后在南阳按揭购买一套住房。因为没有兑现该承诺,双方发生争执,产生矛盾,原告一气之下起诉离婚。被告称当时确实是有部分存款,准备婚后支付首付购买房子,但因为疫情原因,投资失败,没办法及时兑现承诺,现在外地打工努力挣钱,希望原告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另因现在外地工作不方便到庭开庭。在听完被告的陈述后,杨杰表示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庭。
第一次庭审调解中原告坚持离婚,被告再三挽回不见成效。杨杰苦口婆心的劝解,原告还是坚持说双方已经没有感情了,且已起诉过一次,非离不可。庭审结束后,杨杰分析案件,觉得双方并没有实质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关键是双方分居两地,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未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的沟通,如果原告解开心结,该案调解和好的可能性较大。本着对当事人负责,源头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的原则,杨杰在庭审后又分别和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电话联系,让被告和原告庭下好好沟通,并再次组织双方网上调解。
第二次调解时,原告的态度有了明显松动,不再是一味的坚持,表示考虑两天给法院回复。被告也当庭向原告作出保证。8月3日,当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原告时,原告终于说双方和好了,并在当天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看到原告略显羞涩的笑脸,听到双方表示要好好过日子的话语,作为一名家事审判法官,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满足。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在今后的工作中,卧龙家事工作室将始终把家事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为审判思路,积极创设多元化调解的工作方式,不断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作为家事审判的目标努力追求。(杜明 丁清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