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南召县人民法院皇路店法庭在太山庙乡某村村委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庭审现场吸引了部分村民落座旁听,达到了便民利民、以案释法的目的。
赵某甲与赵某乙系父女关系,由于赵某甲年事已高,2022年5月份赵某甲将其邮政银行卡交由其女赵某乙保管,当月19日赵某乙分三次从其父赵某甲邮政银行卡内取走现金30000元。其父知情后向其女索要,其女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其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其女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诉至南召法院。
承办法官张秋平深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告赵某甲为年逾80岁的耄耋老人,为便民利民,减少群众诉累,决定在原告现居住地附近太山庙乡某村村委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附近群众参与旁听。
在该村村委会议室,一个国徽,一条横幅,几张桌椅,一个简单而庄严的审判法庭在几分钟内搭建完毕。虽然天气炎热,条件简陋,但审判程序严谨有序,法官张秋平有条不紊的组织庭审,引导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陈述案件事实,提出矛盾争议。随后,双方代理人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最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30000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不承担责任。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群众仔细聆听,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体验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张秋平法官以案释法,对旁听的村民们进行了零距离的普法,通过现场讲解等形式,向村民们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并与村民们互动交流,为村民们答疑解惑,引导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结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此次巡回审判进乡村,法官深入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是南召法院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体现,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将庭审开到老百姓家门口,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又让巡回审判成为旁听者的一次“法律大餐”,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供稿:南召法院 张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