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19家媒体记者组成的“媒体记者看法院”记者团来到淅川县马蹬镇,与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等19个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执法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县乡人大代表一起,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现场开庭。
据了解,因征地协议约定的亩数与实际发放的补偿款亩数不一致,某村民小组将有关部门起诉至淅川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方全面履行签订的征地协议,补发征地补偿款。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陈述,仔细询问调查,认真核实案件事实,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针对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问题组织双方当事人发表了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合议庭组织了调解,但因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无果后,法庭依法进行了当庭宣判。
“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有权进行自我纠错,但是如何去纠正,那就需要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当庭宣判后,此案审判长、淅川县人民法院院长白云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协议行为中行使行政优益权的注意事项,以及本案的裁判理由依据等进行了判后答疑。他说,行政行为只有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切实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加具有公信力、说服力、执行力。
“经过今天现场庭审,对我负责的高速公路工作起到了指导提醒作用。我们将以此借鉴,尽量把工作做到前面,把工作考虑全面。”仓房镇政府干部付海感慨地说。
河南法制报记者岳明说,行政诉讼案件现场开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既是一场辩法析理的沟通对话,又是一次依法行政的宣传课堂。一方面搭建了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平台,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释法说理;另一方面,搭建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平台,提升了行政公信力。
据院长白云介绍,近年来,为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淅川法院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要求,对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7月1日,在县委领导、县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淅川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意见》,对中心的组织架构、职能定位、工作机制、工作职责等进行了明确,推动设立了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和县法院3个工作站,调整加强了领导小组,形成了以中心为依托、3个工作站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法院工作站,充分发挥城乡社会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多元解纷、诉源治理“三合一”工作机制作用,实行“1+4+3” 工作模式,以实质性化解具体行政争议为基础目标,主动延伸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讲,助推依法行政,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1%,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率达40%,进一步推进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杜明 张少普 张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