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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法院: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

唐河县法院: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
2022-08-12 21:16:20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年来,唐河县法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正职负责人出庭率稳步增加。自2021年以来,唐河县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落实出庭责任。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关于敦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函》,建立“一案一函告”制度,在行政案件立案后,将该函随同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一并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做到庭前对接,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诉讼案件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应当由被诉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提高应诉质量。通过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研讨会、座谈会等方式,就诉前准备、行政答辩重点、涉诉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收集等常见问题对行政机关进行分类指导,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质量。特别是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方面,指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在应诉过程中,发现行政行为违法,主动纠正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的瑕疵,积极参与审前和解,依法提出可行性、建设性的和解方案,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完善考核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沟通和通报制度。全面掌握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果,行政机关在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起三日内、开庭后三日内向县司法局报备行政应诉案件出庭应诉信息,对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等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唐河县法院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让其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和谐共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杜明 胡红林)

标签: 唐河 法院 行政负责人 出庭 应诉率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