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申请人吴某将一面写有“公平公正,依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桐柏县法院执行干警王健手中,感谢法院为其讨回了2万元货款。
2020年,刘某在吴某处赊购卷闸门等建筑建材。后吴某多次讨要,刘某拒不偿还。刘某于2021年9月被诉至桐柏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支付吴某货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义务,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逃避执行的刘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从“要我履行”转变态度到“我要履行”。“因被纳入失信名单,生活很受影响,我要尽快把欠款还上,修复好个人征信。”4月21日,被执行人刘某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说道,并保证在一定时间内将欠款偿还完毕。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在不损害债权人权益的情况下,通过刘某的申请,暂停了对其信用惩戒。8月10日,刘某如期按照和解协议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拿到执行款后,吴某对执行干警连声称赞,为表示感激之情,于15日上午,向执行干警送来锦旗。执行干警表示,善用信用修复,有助于提高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也有利于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继而取得“一案双赢”的良好效果。(杜明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