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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法院:温情调解侵权纠纷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内乡县法院:温情调解侵权纠纷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2-08-22 18:32:51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年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师岗法庭积极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坚持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力争办结一案,教育一片。

基本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和被告王某为小学同学,两人放学后在被告李某开设的寄宿学校住宿。2020年10月27日晚,原告张某下课后回到寄宿学校居住,被告王某不慎用竹签扎到原告张某的左眼,导致张某左眼球严重受伤,后张某被送往南阳市眼科医院及河南省人民医院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已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用,且未治疗痊愈,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王某的家长和李某虽为张某垫付部分医疗费,但经鉴定张某已构成九级伤残,对于张某损害赔偿的数额及责任划分问题,双方一直存在争议,无奈之下,张某家长一纸诉状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倾力调解:

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却涉及两个未成年人,如不妥善化解纠纷,不仅会对两个家庭造成负担,甚至会对两个孩子的一生产生影响,这无疑是给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承办法官张松哲立即开展调解工作。起初,原告家长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认为张某受到了不小的伤害,不能原谅被告方,所以拒绝调解;而王某的家长则认为,开设寄宿学校的李某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李某则认为责任太重,需要赔偿的数额难以接受,故各方僵持不下。

眼看案件调解就要以失败而告终,但张法官没有放弃,继续苦口婆心做双方的工作。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的讲解,对被告王某家长及被告李某释法说理,让被告方认识到自身的过错程度,另一方面耐心和原告及其家长沟通,在努力解开孩子和家长心结的同时,也告知被告的诚意及诉讼、执行的风险。

内乡县法院:温情调解侵权纠纷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张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原被告双方终于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场履行了赔偿,缓解了张某家庭为孩子后续治疗的经济压力,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以法护佑成长: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为防范此类意外事件的再次发生,让悲剧不再重演,师岗法庭结合此次案件,专门针对课外辅导寄宿机构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向当地政府及事发学校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杜明 张松哲 聂传青)

标签: 内乡 法院 温情调解 侵权纠纷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