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唐书振法官承办了李某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以及时某诉齐某离婚纠纷一案。由于未能联系上两位当事人,无法送达应诉手续。8月16日,唐法官在结束当天上午的庭审工作后,顶着高温酷暑前往两起案件的被告居住地。
首先到达李某民间借贷一案被告位于张林镇单位所在地,经向被告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接受诉讼文书、了解原告诉求并按时参加庭审的必要性,被告对于其之前没有按时领取应诉材料予以解释,称其因工作忙碌没有按时到庭,也没有签收经电子送达的文书。面对亲自送上门的应诉材料,被告积极配合签收并表示会按时到庭应诉。
完成民间纠纷一案送达后,唐法官马不停蹄赶往离婚纠纷案件被告齐某家中,齐某因不懂法律,对于丈夫起诉其离婚一案,对法院心存芥蒂,不愿配合签收送达的材料。经耐心解释,齐某敞开心扉向唐法官陈述了家中的矛盾及心中的顾虑,唐法官对其问题予以一一解答,并向其释明应诉手续签收的意义。齐某最终放下心中的顾虑,接收了应诉材料,并表示会按时应诉积极解决纠纷。
上门送达,可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倾听群众的心声,促进纠纷的源头化解。近年来,面对日益凸显的“送达难”问题,玉都法庭始终坚持为民的初心,建设枫桥式法庭,完善服务职能,确保将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实实在在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明 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