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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高新区法院:高效执结民生案 获当事人连称赞

南阳市高新区法院:高效执结民生案 获当事人连称赞
2022-08-24 20:23:00 来源:中华网河南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当被执行人把50余万元的赔偿款放到申请执行人杨某的面前,杨某终于舒展开紧缩的眉头,对执行干警连连道谢。至此这起劳动争议案在8月22日下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事情还要从2018年8月2日说起,被告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与原告杨某签订了书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2018年8月2日起至工作完成时止。同年9月2日11时许,原告杨某在工作过程中被另案被告人李某驾驶的水泥罐车撞倒,造成杨某左足、左肩胛骨、颅脑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杨某属于伤残五级。因被告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拒绝赔偿,杨某将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原告杨某和被告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告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杨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8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2976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95136元、鉴定费300元合计53641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未按判决书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原告杨某申请强制执行。

南阳市高新区法院:高效执结民生案  获当事人连称赞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阳市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通过信息化查控系统查到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但该银行账户为该公司结算工人工资的账户,若强制冻结该账户会让该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多次给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并从法律规定、责任担当、法与情等方面对其耐心进行释法析理,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及若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和强制措施的震慑下,被执行人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履行全部赔偿金,8月22日下午,某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将536412元赔偿金履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杨某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

该案的执行,体现了高新法院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的执行中,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用心、用力、用情,维护法治的尊严和判决的严肃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在民生案件的执行中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杜明 王宪 赵倩)

标签: 南阳 高新法院 高效 执结 民生案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