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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法院:邻里纠纷诉法院 法官调解促言和

南召县法院:邻里纠纷诉法院 法官调解促言和
2022-08-25 12:52:30 来源:中华网河南

常言道“好乡邻胜过亲”,邻里间以和为贵、互谅互让是一种常态,但处理不好邻里关系就会引发矛盾纠纷。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马市坪法庭调解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王某甲和王某乙是相邻多年的邻居,2017年,王某乙擅自将院墙向王某甲方倾斜,并将地面加高,侵占了两家之间的通道,进而导致雨后过道积水,使王某甲房屋因长期浸泡而产生裂纹,双方矛盾日益激烈。经多次协商无果,王某甲一纸诉状将王某乙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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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法官王亚标随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走访了解情况,耐心倾听了双方的陈述。由于两家分歧较大,双方心存芥蒂,于是王亚标法官主动联系了当地村支书及双方当事人亲属,在他们的共同调解下,教育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王亚标法官从普及《民法典》法条讲到传统典故“六尺巷”的故事,深入浅出的阐述相邻的法律关系和邻里文化,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王某乙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并同意帮助原告修建排水道。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杜明 李笑)

标签: 南召 法院 邻里纠纷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