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院了,两天时间都要回了我的赔偿款,谢谢法官了……”8月24日,拿到执行款后的唐老太高兴地说道。
2020年9月,唐老太与同村骑两轮摩托的陈某发生碰撞,导致唐老太受伤。经交警认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唐老太将陈某诉至桐柏县法院,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支付唐老太各项损失4.2万元。
2021年4月,陈某按协议约定,支付唐老太2万元后,剩余赔偿再未支付,多次催要无果,唐老太申请执行。2022年8月22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其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执行干警暗下决心,一定要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通过走访了解到,陈某8月24日会回到家中领土地补偿款。
8月24日早上6时,执行干警一行3人在陈某家附近蹲守。果不其然,陈某当天出现在村里,执行干警并未急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当场向其送达传票,表示待其领取土地补偿款后再进行处理。陈某被法院的善意执行所感动,当即表示领到钱款后立马履行剩余赔偿款。当日中午,陈某将剩余2.2万元赔偿款交付给唐老太,并真诚道歉,唐老太喜笑颜开,案结事了。(杜明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