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咱们调解室坐一坐。”8月30日上午,在西峡县法院丹水法庭,杨付林法官对当事人如是说到。“你们这个案件标的额不大,咱们用小额速裁程序,又方便又快速,一下就把纠纷解决了。”
原告吕某在丹水售卖空调,2016年,被告刘某因经营饭店在吕某处购置不同型号的空调八台,合计金额22650元,自被告购买空调至今,共支付给原告9500元,还剩余13150元尚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所欠货款,但被告屡次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偿还,无奈原告吕某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杨付林在接到此案后,立刻与被告取得联系,询问了案情经过,在得知被告承认欠原告货款,且愿意还款,希望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单一,且诉讼标的也符合小额速裁的适用条件,承办法官杨付林随即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得到当事人同意后,采用小额速裁程序,在丹水法庭“有话好好说”调解室内,仅用了40分钟时间,将此案快速立案、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坐在调解室内签署了调解笔录。原告吕某感慨到:“你们这样的方式真是好,我这六年都解决不了的事情,咱们法庭就用了几十分钟就帮我解决了!谢谢法官!谢谢法庭!”(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