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晁陂人民法庭刘香勇法官来到当事人家中,将12000元现金亲自交到梁某中手中,让村民又一次感受到法庭的温暖和服务的便捷。
2022年6月,梁某果醉酒后阻拦散步回家的梁某中,并对其辱骂、拉扯,导致梁某中受伤。后梁某果被镇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梁某中受伤住院22天,梁某中出院后向梁某果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357.06元,梁某果认为自己已经被拘留处罚了,不应该再赔付梁某中住院的各项费用。双方就此再次产生矛盾纠纷,来到晁陂法庭让刘香勇法官评评理。
刘香勇法官接到此案后,查阅案卷后发现梁某中报过警,又顶着炎炎夏日到晁陂派出所调取卷宗取证,理清双方矛盾纠纷的症结。刘法官认为此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最大程度减少诉讼成本,缩短纠纷化解时间,随即采用诉前调解程序,通知当事人调解。针对矛盾焦点,刘法官“对症下药”,从法律角度向梁某果解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情理角度向梁某中解释邻里间关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梁某果当即向法庭递交12000元现金,并委托法庭将赔偿款转交到梁某中手中。
晁陂人民法庭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坚持诉源治理,坚持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追求案件纠纷的诉外化解,有效化解纠纷、充分整合司法资源,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同时,法庭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杜明 代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