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是维持合作的重要基础,建立诚实守信的关系,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近日,西峡县法院米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被告当庭履行,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促进了诚信社会的构建。
原告吕某曾从事床垫批发生意,被告于某则开办了一家家具门市,因生意需要,于某多次到吕某处选购床垫。2020年11月30日,经双方结算,于某共欠吕某床垫款8000元,于某向吕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后吕某多次向于某催要,于某均以种种理由进行推托,无奈之下吕某诉至西峡法院。
米坪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陈钊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与被告于某进行电话联系,于某承认拖欠吕某床垫款属实,但是当年的床垫质量有问题,可吕某不再经营门市,无法提供售后,因此一直未付下余款项。在了解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后,法官认为原被告系多年合作伙伴,有一定的合作情谊,本案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与原被告沟通,希望双方各退让一步,通过调解把矛盾尽快解决。
一开始,双方均情绪激动,丝毫不肯退让,法官没有轻易放弃,向双方摆事实、讲法律、从各方面分析利弊,劝诫他们作为生意人要以诚信为本,并明确告知于某有偿还义务,该承担的责任无法逃避,同时劝说吕某换位思考,相互谅解,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某当场履行了欠款,该案顺利结案。
近年来,米坪法庭利用调解高效妥善处理纠纷,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提高了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枫桥式法庭”的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