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河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不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既让劳动者拿到了赔偿,又最大程度维护了案涉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再助力。
2020年11月,邓某经亲属介绍到徐某承包的工程施工处,从事城市下水管管网铺设工作。同年12月3日,邓某在施工过程中腿部受伤。2021年11月30日,邓某向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确认该工程的发包方A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认定A公司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A公司不服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
邓某的情况是否构成工伤?如构成工伤应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案件历时时间长,工程涉及层层分包,当事人矛盾难以化解,受理案件后,法官多次和A公司及邓某沟通,努力化解矛盾争议。通过法官释法答疑,详细讲解构成工伤认定的程序及法律依据,最终促成A公司与邓某达成调解协议,邓某获得赔偿款。A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起诉,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
本案中,法官运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平台,和行政机关一起促进当事人沟通,化解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矛盾,切实让人民群众和当地企业感受到司法的效率和温情。(杜明 胡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