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和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建设,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节约诉讼成本,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县行政审批大厅,与市场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向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人员发放倡议书,引导他们填写送达地址告知承诺书及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接收行政、司法等相关文件。
据悉,过去企业变更通讯地址没有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变更企业登记信息,一旦有司法诉讼就会出现“找不到人”的情况,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法院必须启动公告程序,导致审理周期延长,同时也会增加诉讼成本,影响企业权益保护的效率。
根据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度要求,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设、登记事项变更等全流程登记过程中,应签署承诺书。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涉诉纠纷时,司法部门按照登记信息和申请材料信息进行法律文书送达,均可按照承诺地址等信息进行投寄或送达。企业等市场主体应保证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信息变更,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此次,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推进企业送达地址承诺制度,是内乡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助于增强工商登记信息的公示公信效力,有利于缓解企业等市场主体送达难、送达慢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加快纠纷化解,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内乡法院将一如既往的与市场监督部门加强合作,定期沟通会商,增强市场主体对良好营商环境的获得感,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再升级。(供稿:聂传青 陈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