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2022年9月8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凌晨5点30分,该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兵分多路奔赴各执行现场。
“游子”终有归家时
早上6点40分,执行干警在南阳市王村乡某村将被执行人李某某拘传回法院。因生意所需,李某某向唐某某借款350000元,借款到期后,因多次催要未果,唐某某诉至法院。因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唐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但均是大门紧锁,案件一度陷入停滞状态。此次,执行干警利用中秋节前,被执行人有可能回家团圆的有利时机,再次前往该被执行人家中,发现久闭的大门终于敞开,被执行人李某某正在家中,执行干警遂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在支付部分款项后,双方就剩余部分达成和解,案件顺利解决。
善意执行解心结
窦某某系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22年2月12日,窦某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与李某某碰撞,致李某某受伤。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因窦某某拒不履行,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前往窦某某家中,窦某某当场耍起无赖,称:“我就是没钱,一分给不了!”。执行干警当即将睡意朦胧的窦某某拘传回法院。被带到法院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案款不大,便再次对窦某某作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其尽快履行,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下,窦某某当场履行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查扣车辆促执行
“法官,我找到李某某的车了,你们赶紧来!”张某某与李某某、河南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某、河南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802573元及利息。因其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刚好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随即第一时间赶往涉案车辆现场。在扣押过程中,案外人百般阻挠,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
本次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4人,执行和解9案,执行完毕5案,腾房2处,执行到位款项64.2万余元。卧龙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项执行举措,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杜明 魏锞 张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