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当事人对裁判的理解与信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师岗法庭不断加强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力度,通过说理释法强沟通,既安抚了当事人情绪,又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近日,师岗法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张松哲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组织调解,被告姚某以原告起诉的彩礼数额过高,其中一大部分属于赠与为由不同意返还,双方对立情绪较为激烈,多次调解均未果。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及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姚某返还彩礼40000元。
判决作出后,考虑原被告可能会不理解裁判结果,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疑虑,张松哲主动向原告王某释法明理,向被告姚某详细讲解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推送相关案例后,结合该案实际情况讲解判决确定的返还彩礼款数额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将裁判文书说理部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变成了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做好判后答疑。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答疑,原被告双方彻底明白了判决缘由,均表示服判息诉,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姚某当场履行了返还义务。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要体现人性的温度,除了具有刚性与威慑力之外,它还具有柔性与温情的一面。师岗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要求,通过法官的判后答疑,将司法延伸到判后,既解开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双管齐下,推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供稿:张松哲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