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乡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提升服务本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工作举措,以实际行动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快审快结 提质增效
内乡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构建“法院+工商联”多元解纷新格局,引导企业工会及行业协会、商会设立调解组织,并成立商会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为内乡县解决涉企民商事纠纷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平台。
发挥民营企业家、工商联及商会工作人员担任特约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优势,强化诉源预防治理、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升级完善,更好实现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助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过科学分析和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在法律框架内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方法措施,与企业、政府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快审快结,提高审判效率,降低企业的诉讼时间成本,及时有效维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
内乡某建材有限公司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某向内乡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购买一批水泥砖,但未支付货款,仅出具货款欠条。经该公司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未能支付。该公司起诉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王某,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王某送达诉状等应诉文书。开庭时,王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采取缺席审理,并于庭审后次日向内乡某建材该公司、王某送达判决书。
耐心调解 追讨货款
内乡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精准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积极履职尽责,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帮助企业妥善应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助力企业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服务保障。
内乡县一家小型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郭某对承办法官说:“2017年4月,我们公司向王某经营的石化加油站供应混凝土,经双方结算,王某欠我们公司货款10多万元,后来王某虽支付部分货款,仍有余款未还清。对方承诺过一段时间就还给我们,但催要货款时,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希望通过法院帮我们把钱追回来,帮我们公司渡过难关。”
在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考虑该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了帮助企业在诉讼中节约成本,承办法官及时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但原告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到庭,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利用河南网上庭审平台,将线下调解改为线上调解。当事人双方通过在线调解平台,与法官建立起视频连线,三方如同面对面一样参与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签字确认,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善意执行 护航企业
内乡县人民法院着重在善意执行、稳固民生上发力,加大对涉企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对正常生产的民营企业财产视情况查封,防止减损民营企业利益;灵活采取以股抵债、分期偿还、执行和解等多种形式,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尽量减少对民营企业生产和职工就业的负面影响。
对企业慎用失信惩戒,联合政府等部门多方协调,及时对执行完毕或执行和解案件的被执行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既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相关程序权利,又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注重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帮助企业放下“包袱”,尽快渡过难关。
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0条意见,推出涉企“绿色通道”“活封活扣”等35项保障措施,走访企业329家,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次,解决法律问题800余个。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高效审结商事案件24135件,标的额38亿余元。积极参与“农信社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全体干警开启“5+2”“白加黑”模式,办结案件2863件,清收到位6.8亿余元。妥善审理涉牧原集团、金冠电气等重点企业的案件130余件,为企业追回损失2亿余元。
上门普法 贴心服务
内乡县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切实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该院师岗人民法庭法官张松哲走进南阳市美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开展专题普法讲座宣传活动。讲座中,张松哲以案释法,引导职工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同时结合《民法典》和典型案例,现场对企业提出的合同签订、合同履行、企业管理、企业用工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为其提出法律建议,并针对企业常见经营风险进行了提示,呼吁企业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服务大局显担当,助力发展正当时。内乡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工作思路上再拓展、服务举措上再细化、保障能力上再提升,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审判质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杜明 张松哲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