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赵店法庭成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挽回了一段感情,保全了一桩姻缘,圆满了一个家庭。
樊某与刘某系在外打工相识,后来逐步确立恋爱关系,并结婚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生育了一子一女,一家人和和美美、其乐融融。两口子也干劲十足,盖起了洋房,开上了小汽车。就是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都十分羡慕的家庭,却到法庭闹起了离婚。
法庭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中了解到,二人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好,又结婚多年,觉得二人的婚姻还有挽回的余地,便进一步了解情况。询问中得知,二人产生矛盾并非有人心有旁骛、朝秦暮楚,仅仅是因为丈夫刘某的工资卡一直由妻子樊某保管,刘某觉得妻子樊某每每有大笔的开销不与其商量,既不够尊重他,也是铺张浪费的表现,樊某觉得丈夫刘某多次询问家中大小花销,是不信任自己的表现,因此二人产生矛盾,妻子樊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称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在掌握这些信息后,法庭工作人员认为二人之所以闹到离婚的地步,是夫妻之间的相处方式不对,缺乏沟通,理解和信任,只要多给他们做些疏导工作,夫妻关系就能和睦。法庭工作人员
先与原告进行沟通:“夫妻之间一定是要相互理解,刘某把工资卡交给你正是对你信任的表现了,家庭中有大笔的开销你要及时跟他商量,这样既是尊重他的付出,也能他参与到家庭建设中去,这不是一举两得吗?”回头又劝慰被告:“你在外面打工挣钱辛苦,你妻子在家照顾老人孩子也不容易,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都是开支,你既然把工资卡都给你妻子樊某了,那就要信任她,不要大小花销都问她,当然她有大的开支不跟你商量也不对,我们已经跟她沟通过了。”
几番劝说下二人都认识到自己婚姻生活中的不对之处,当场给对方写了保证书。看着二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法庭工作人员与他们的亲友也都欣慰地笑了。
近年来离婚纠纷案件持续上升,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否,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与否。赵店法庭在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秉持调解首选、调判结合、当判则判的原则,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司法需求。(杜明 刘海文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