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其高效便民获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2019年,朱某从南阳某汽车服务部购买了价值6200元的车辆配件,朱某购买配件后一直未支付货款,南阳某汽车服务部多次索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张松哲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当事人朱某取得联系,朱某称其拖欠货款属实,但现在外地务工,无法到庭。考虑到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本着化解纠纷、尽快解决诉争的原则,张法官巧用线上庭审平台,通过“面对面”的协商,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法官耐心向朱某释法析理,详细分析判决、执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经过张法官的耐心劝导,朱某当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南阳某汽车服务部偿还了全部货款6200元。南阳某汽车服务部在收到货款后,向法院申请撤诉。当事人的主动履行与撤诉凝结着承办法官的辛苦与付出,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是解决矛盾的最好结局。
今年以来,内乡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立足审判实际,运用调解、互联网庭审等多种手段,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一次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杜明 吴阳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