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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诉前调解化争议 诉源治理新突破

镇平县法院:诉前调解化争议 诉源治理新突破
2022-09-30 11:27:00 来源:中华网河南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21日,镇平县法院立案庭收到原告陈红(化名)诉镇平县民政局请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起诉状。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曹毅通过先行了解案情,认为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更有利于争议实质性化解,遂决定将该案提交镇平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进行调处。

化解过程

2022年7月26日,该院在镇平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根据被诉行政机关提交的相关证据,曹法官初步确定案件事实:2002年,起诉人陈红与王强(化名)向镇平县贾宋镇民政所申请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因王强伪造身份信息及贾宋镇民政所办理时审核不严,导致王强的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致使陈红的离婚诉讼无法进行。陈红向有关机关多次反映问题,均未果。2022年6月17日,陈红向镇平县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依据其提供的相关线索进行调查审核并作出撤销登记的处理,但民政局在收到申请后没有给予回复及处理。在理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之上,曹法官对双方进行耐心的劝说和释法,并敦促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调解结束后不久,镇平县民政局向我院提交镇平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经户籍常住人口系统查询,发现(结婚证上登记的)王强身份信息不存在。

2022年9月5日,镇平法院二次组织双方调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镇平县民政局发送司法建议书(镇法建〔2022〕003号),建议镇平县民政局对陈红提出的申请进行调查审核后,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处理。2022年9月16日,镇平县民政局作出《关于撤销陈红与王强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起诉人的诉请得到实现,陈红表示不再起诉。日前,我院行政庭收到来自陈红的感谢信,感谢工作人员为该案实质化解所做的努力。

典型意义

2021年12月29日,镇平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挂牌成立,这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停在前面的探索,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方面意义重大。本案就是在立案前实质化解争议,创新诉源治理新实践的生动注脚。

对行政争议案件,由涉诉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共同开展诉前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行政纠纷的发生。在立案前,耐心向行政相对人宣讲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协调机制;倾听起诉人真实诉求及事实理由、征求调解意见;询问被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协调化解方案;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帮助协调化解,确保化解取得实效。本案召开圆桌会议,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通过讲解法律规定、分析利害关系、类似案件处理情况等,敦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达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杜明 杨婷婷)

标签: 镇平 法院 诉前调解 诉源治理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