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桐柏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处理了多起因物业服务不到位而产生的拒缴物业费的合同纠纷,巧妙化解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
2022年9月,桐柏县某小区某物业公司以多年未缴纳物业费为由将该小区多名业主诉至法院。在受理此案后,调解员周小华积极和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进行沟通。经过了解得知,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原因是因为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时存在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卫生打扫不干净,家里主管道堵塞等问题。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劝导双方要互相谅解,明确表示业主不能因为物业公司某项服务不到位而拒缴物业费,这样会导致物业公司不能正常运行,从而影响服务质量,最终受损害的将是广大业主。同时也表示物业公司不能一味只收取费用,应该多重视业主需求,及时修缮和维护公共设施,不断完善并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欠费业主当即一次性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愿意积极听取业主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充分提高服务水平,尽可能为广大业主创造安全整洁和谐美好的小区环境。同时周老师也提醒广大业主如发现物业公司未能按合同履行服务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更换或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而不是以拒缴物业费来对抗。(杜明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