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溧河法庭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促进邻里和睦、彻底解决矛盾为出发点,联合宛城区瓦店镇司法所开展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道路通行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路通、人和。
原告白玉某等三人因农业合作社生产需要,经常有车辆从被告白某家房屋后的道路通过,白某为了防止过往车辆对房屋造成损害,在房后种植了一排陈刺树并放置了两个大石磙。白玉某等三人以白某的行为侵犯其通行权为由,向宛城法院溧河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白某排除妨害,移除陈刺树和石磙,恢复通行道路原状。
溧河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一判之了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本着为民服务的初心,溧河法庭庭长周丹联系当地司法所对该起案件进行联合诉前调解。
10月13日下午,周丹法官与瓦店镇司法所所长田飞宇带领人民调解员张振祥、人民陪审员罗献党到诉争现场实地勘察,并从矛盾焦点入手,分头与双方当事人讲政策,说情理,摆事实,举案例,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经过多方耐心疏导和细心解答,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逐渐缓和,当事人也为这么多工作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的为民服务精神所打动,最终当场达成了和解,白某保证在两周内将石磙等杂物清理,将树木修剪完毕,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围观群众也为人民法院“上门”化解纠纷的工作方法拍手称赞。
一直以来,宛城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秉持宁可让自己“多跑腿”也要让百姓“少受累”的工作准则,及时、便捷为当事人解决诉讼难题,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多元联动化解纠纷,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杜明 高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