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以来,多次向你释法明理,如果今天你还执迷不悟,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10月19日,在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再一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王某履行义务后,王某不再逃避,主动表示赔偿。
2021年11月26日,李某在王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时,摔倒在地,造成身体受伤,被送到医院治疗。两天后,李某出院,院外继续治疗,医嘱其需要多休息,每月复查一次,3个月内禁止体力劳动。然而王某给付完住院费用后再未出现,李某多次索要出院后的治疗费用及其他赔偿未果后,将王某诉至桐柏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原告李某各项损失费共计12383.16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2022年9月12日,李某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后多次电话向其释法明理,但王某不为所动。10月19日,干警再次拨通被执行人王某的电话,电话中向其阐明拒不履行义务和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后果。同时告知王某,之所以未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出于对其经营生意正常运转的考虑。
经过近二十分钟的通话,了解到申请人身体和生活现状后的王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天中午,王某便赶到法院,将案款全部履行。(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