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这会儿就转钱,赶快把我银行账户解冻吧……”10月18日,被执行人刘某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后,赶忙拨通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的电话,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谢某与刘某甲、刘某乙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卧龙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刘某甲、刘某乙支付原告谢某赔偿金19785.66元。判决生效后,刘某甲、刘某乙未能按时履行义务,谢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刘某甲、刘某乙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刘某甲、刘某乙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刘某甲名下的银行账户有存款,遂冻结了其账户。刘某甲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提取现金后,立马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希望能将他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执行干警告知刘某甲,在没有履行完毕前,不能解除冻结;如拒不履行,还将面临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随后,执行干警又再次对刘某甲释法明理,耐心的说服教育其早日履行义务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最终,被执行人刘某甲认识到了自己之前的错误思想,表示将积极筹款,尽快履行。
10月18日,刘某甲用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圆满执结。(杜明 常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