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行政非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今天就去缴纳罚款,请求您们千万不要把我纳入“失信人”,否则影响我的生意……”被执行人郑某真挚地悔过道。
因擅自在南召县某镇某路段动工建房,南召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郑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郑某停止建设,补办相关手续,并处相应的罚款42万余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至郑某后,郑某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南召县自然资源局遂申请强制执行。
南召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事项。但郑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南召法院遂依法对郑某采取强制措施。
郑某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真的被法院冻结了,资金无法流动,影响着自己的生意了,才彻底慌了神,赶忙凑齐了钱款去缴纳了罚款。因郑某真诚悔过且已履行全部执行义务,南召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其强制措施,该案在15天内得以高效执结。
近年来,南召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思路,顺利执结了多起行政非诉疑难案件,既展现了维护司法强制执行的力度,也彰显了善意执行保障民生的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杜明 张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