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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方城县法院曹天祥同志荣获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喜报!方城县法院曹天祥同志荣获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2022-10-21 18:27:55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河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表彰河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曹天祥荣获省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仅2人获此殊荣。

曹天祥,男,1977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自2019年3月从事涉军维权工作以来,他高度重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涉军维权工作,自觉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司法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相统一,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

“涉军维权工作是实现党在新时代强军目标的现实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略、推动国家和军队法治建设的实际举措,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在审判工作中,曹天祥牢固树立“涉军维权无小事”的理念,增强涉军维权意识,提高涉军维权本领。在具体案件中了解军人军属现实需求、积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同时,他还积极了解军营生活状态、部队官兵在法律方面的现实需求,并主动学涉军维权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本领。

倾心调解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案件

在审判实践中,曹天祥坚持耐心调解涉军案,化解纠纷促和谐。他认真对待所承办的每一起涉军案件,慎重处理涉军矛盾纠纷,重视对涉军案件的妥善化解,自觉加大对涉军案件的调解力度,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细致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和思想工作,其所承办的涉军案件多数以调解方式化解,从而实现了纠纷妥善化解、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2年,曹天祥承办李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件,其中被告李某某为现役军人。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后,他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该案的调解工作。因被告王某某在外地,春节未回来。承办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后,均同意通过互联网庭系统进行调解。经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视频调解,耐心劝导、释法析理,告知双方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双方均同意离婚,男孩跟随男方生活,女孩跟随女方生活,双方互不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双方互有探视对方抚养子女的权利。至此,该案通过网上成功调解,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利。

公正高效办理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案件

找准涉军案件需求,积极提高办案效率审理涉军案件过程中,他总是细心体察军人军属的现实需要,找准问题症结,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大大提高了涉军案件的办案效率。去年8月份,曹天祥在办理现役军人黄某某父亲遭遇车祸后致残,全家举债为其看病。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他积极为其申请法律援助,缓交诉讼费,积极诉前鉴定,快立快审,立案后5日内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了赔偿款,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有力有效维护了军属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普法教育,提升军人军属维权意识

喜报!方城县法院曹天祥同志荣获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喜报!方城县法院曹天祥同志荣获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一是经常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赠送法律书籍、并形成定期走访、定期接待、情况分析、信息反馈等制度。针对军人提出的涉及婚姻、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及时给予解答,为官兵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法律参谋。二是结合军人生活和工作实际,为他们上法治课,运用一些典型案例对有关法律条款进行讲解,使更多的军人能够接受法治教育。同时围绕武警官兵就现实生活中涉法案件的提问,进行详细解答,办好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窗口”,推进法治军营建设。为迎接“八一”建军节,进一步增强武警官兵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官兵法律意识。2021年7月16日下午,他带领涉军维权巡回法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武警方城县中队军营搭起简易审判台,将巡回法庭搬到军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军人军属请求损害赔偿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30余名武警官兵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庭审结束后,曹天祥法官向武警官兵进行了简短的法治讲座,受到了官兵们的一致好评。(杜明 程远景 高尚)

标签: 方城县法院 曹天祥 涉军维权 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