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利用“互联网庭审”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双方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双赢局面,为双方企业良性发展提供了帮助。
2021年以来,某机械公司为某牧业公司供货,某机械公司在完成交付、调试等工作后,牧业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一直没有继续支付。某机械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松哲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内心诉求。被告公司承认拖欠货款的事实,但表示企业经营有困难,一次性还清货款,企业经营将陷入僵局,希望可以分期付款;原告公司则表示希望尽快拿到全部货款。意识到原被告在给付时间和如何履行等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后,张法官分别致电双方当事人,从双方前期合作顺利出发,一方面劝说原告尽量放宽还款限期,帮助其渡过难关,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有助于树立公司良好形象,鼓励其克服困难早日还款。经过背靠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向,考虑到被告企业远在外地,为减轻被告企业负担,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张法官通过“互联网庭审”进行线上调解,双方企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隔空握手”。
良好的营商环境需在法治化的框架内通过各方努力共同营造。今年以来,民事第二审判庭立足审判实际,切实考虑在新冠疫情的大环境下企业实际运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坚持调解优先,化解分歧,运用线上调解、互联网庭审等多种手段,化解企业间的纠纷,减轻企业诉讼负担,为企业经营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杜明 吴阳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