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余万元的烂尾楼房款,终于要回来了!三年多来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
近日,家住邓州市城西的蔺某,多日忧愁的面容,舒展的似花一样,乐的逢人便夸:“咱市房调委工作人员,真中!是解决咱老百姓心头‘疙瘩’的行家里手。”
时下,在邓州类似蔺某这样的喜事,可信手拈来诸多。杨某夫妇退休后,闲居一独家院,育两儿一女,各自成家就业。
本该安享晚年的老俩人,确遇到了儿女们见“房”眼开,闹着要分其住宅,相互找朋寻亲,请律师,欲上法庭,搅拌得杨某夫妇度日如年。
无奈,杨某找到市房调委,其工作人员经多方协调、周旋,和谐地调解和处理了此事,从而使杨某一家人和好如初,其乐融融。
事后,杨某夫妇常与同伴老友们说:“如有房产纠纷,到房调委去,省钱、省时,更不会伤了和气、损了亲情,又能较好得以协调解决。”
据了解,邓州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于五年前成立,其主要受理房地产领域的开发交易、物业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工程建筑等内领域的矛盾纠纷,作为中立第三方介入并进行免费调解。且调解后按照司法确认的原则,出具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眼下,邓州市房调委建立诉前、诉中、执行各个阶段的联动机制,通过法院与房调委对接合作的方式,实现法律专业调解与行业专业调解的优势互补,形成调解合力,进行诉前调解,妥善化解纠纷矛盾,既减少当事人诉讼之累,又节约司法资源,有力地促进房地产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邓州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余乐国介绍道,五年来,市房调委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房管中心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成功处理各类房地产领域纠纷和案件350余起,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燕天举 李喜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