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立案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提高诉讼效率,实现“一窗通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10月25日,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和律师试行立案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律师实行“立案容缺”受理机制,避免企业法人和律师因欠缺次要立案材料或材料内容瑕疵而“来回跑”。
实行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后,允许企业法人、律师在提交立案材料时,仅上传起诉状(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材料及与管辖、诉讼请求相关的必要证据后,就可先行登记立案。对于其他可以容缺的次要材料或材料存在内容瑕疵的,法院将一次性告知企业法人、律师在开庭前进行补正或补交。
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切实做到了让当事人立案“最多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不仅提高了立案效率,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在下一步工作中,卧龙区法院将继续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线上+线下”立案容缺受理机制,扩大立案容缺受理对象,提升立案服务水平,不断做实做细司法为民举措,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优化营商环境”活动走深走实,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杜明 孔令涵 狄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