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南阳 > 法治 > 正文

内乡县法院:离婚后老人重男轻女 生母请求变更抚养权获支持

内乡县法院:离婚后老人重男轻女 生母请求变更抚养权获支持
2022-10-31 15:21:48 来源:中华网河南

张王二人结婚后生育一男一女,婚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约定两个孩子均由男方王某抚养。而王某常年在外务工,两个孩子由爷爷奶奶照看。由于老人重男轻女思想作祟,女儿饱受冷落,终日郁郁寡欢,母亲张某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多次和前夫王某商量变更女儿抚养权,王某却一直不予同意,无奈张某只好诉至法庭,请求变更抚养权。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灌涨法庭成功调解这起变更抚养权案件。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刘晓静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和双方进行了沟通,随后亲自到被告家中,向其11岁的女儿征询意见。面带愁容的女儿见到法官,随即落下了眼泪,她告诉刘法官,自己愿意跟随妈妈张某生活。在了解了整个案件情况后,刘法官多次通过视频和电话的形式,从如何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结合双方情况对原被告进行劝解,反复与二人进行沟通,努力消除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分析利弊,王某从态度坚决到慢慢缓和,最终同意孩子交由张某抚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愿以偿的小姑娘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近年来,婚姻纠纷滋生的抚养权纠纷案件逐渐增多,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灌涨法庭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坚持多倾听、多沟通,积极调解,以法释理、以情化人,最大限度的减少婚姻破裂对孩子的不利影响,让司法更有温度。(供稿:吴乐 聂传青)

标签: 内乡 法院 离婚 老人 重男轻女 生母 变更抚养权 支持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