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事故车辆具体损失并查明案情,10月27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针对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组织鉴定机构和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
2022年06月,陈某驾驶小型客车与相向行驶芦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贾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三车受损,陈某、贾某受伤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责。另陈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三者险200万元等,且在有效期内。为了明确本次事故造成贾某所驾驶的货车的具体损失,贾某向法院申请对货车因本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及车辆停运损失进行鉴定。
该院司法鉴定中心收到贾某申请后,随即组织双方确定了评估机构和现场勘验时间。勘验当日,司法鉴定中心干警、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及双方当事人依照申请事项对现场车辆进行了勘察。在司法鉴定中心干警、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见证下,鉴定机构对涉案车辆进行检测、拍照,现场制作勘验笔录,经几方在场人员签字确认后,现场勘验工作顺利完成。现场勘验活动的公开、有序、高效,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案件下一步的公正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供稿:魏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