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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法院:院长开庭审理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社旗县法院:院长开庭审理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22-11-04 20:27:38 来源:中华网河南

社旗县法院:院长开庭审理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11月4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敲响,由社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山担任审判长的一起行政案件在该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被诉单位社旗县某行政机构“一把手”作为该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全程参与法庭答辩、举证、质证、辩论。“两长”同框履职,对深化府院联动、加强法治化建设起到良好推动作用。

据了解,2022年3月1日,社旗县某行政机构以某建筑公司在某小区建设项目中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为由向某建筑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建筑公司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建筑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遂向社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社旗县法院:院长开庭审理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开庭前,张山院长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张山院长组织法庭调查、举证和质证,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作出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庭审严谨有序,张弛有度。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诉辩双方意见得到了充分表达,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体现公开、公正、合法、为民原则,该案将择期宣判。

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建立长效机制,已然成为社旗法院工作新常态。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特别是涉及破产审判、扫黑除恶、行政诉讼等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不仅发挥院领导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更有利于展示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激发全院法官办案执法积极性,更好地解决群众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杜明 焦典范)

标签: 社旗县法院 院长 行政案件

(责任编辑:王怡蓓)